孩子在幼儿园“拿”了别人的东西,怎么办?
来源:育栋教育
时间:2019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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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……
这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所著的短篇小说《孔乙己》里的一段内容,之所以引用这一段内容,是想跟广大父母讨论一个问题:如果您的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小伙伴家里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被你们看到了,你们会如何处理呢?孩子拿了东西,放到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境里,算不算偷呢?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,作为父母,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?
我们认为,孩子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,父母不能简单粗暴将孩子的这一行为定义为“偷窃”,孩子遇到喜欢的东西时,会自然而然的想要将这个东西据为己有,以方便以后可以随时把玩,加之平时父母对孩子过分的溺爱,让孩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,很容易就会将自己喜欢的东西据为己有,以幼儿的角度来说,这样的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真不能叫偷,他们还不能很好的理解偷的含义,在他们看来,自己的行为是很自然的——我喜欢,所以我要得到。
当孩子私自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回家时,父母应对孩子予以争取的引导,告诉孩子,让孩子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随意拿走据为已有,教会孩子分清物品的所有权,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如果想要,必须得到所有人的允许。而如果没有得到允许趁别人不注意悄悄拿走,私自占有,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。也可以让孩子设身处地的想一下,如果是自己的玩具被人不吭声拿走了,自己会不会因此而着急。等孩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带着孩子一起,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交还于所有人,并让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真诚的道歉,让孩子知道,如果自己做错事,必须要自己承担这件事的后果,不论大小,对孩子来说,也是很好的一堂社会体验课。
对孩子,宽柔以待,不要轻易将孩子定义到“恶”的那一面,作为父母,我们的责任就是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,如果孩子不小心走了弯路,我们在身后要随时提醒,将孩子指引到正确的道路上来,当孩子需要的时候,适时伸出我们的双手,帮助孩子不断向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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